数字平台打开了一个充满新就业机遇的世界——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最新估计显示,全球线上平台就业人数达数亿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基于位置的服务,如网约车或外卖送餐服务。
在这些数字背后,是丰富多彩的人生故事。在南非,一位妇女花了四年时间找工作,后来是通过在数字平台上为客户写博客赚取收入。她的文字触达美国、印度和英国的读者,她以创造力和勤奋开拓出一条谋生之道。在越南,一位30岁的软件开发员利用自己的计算机科学学位在全球多个平台上从事自由职业,年收入达到4万美元左右,远高于当地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同时,在墨西哥,优步司机们表示,在扣除租车费用之后,他们的收入大约是官方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约相当于162美元)的三到四倍,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但需要每天工作11个小时,而且没有任何劳动保障。
这些叙述突显出平台就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从微任务到应用程序开发,从撰稿到网约车,平台正在将民众与本地和全球需求对接。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平台还可以帮助将通常以非正式方式从事的职业组织起来。此外,在发展中国家,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根据需要配备专业人才,有助于它们提高生产率。
监管的理由
这些故事不容易显现出的是平台就业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不稳定性,以及政策制定者所承受的改善数字劳动力市场工作条件的压力。
算法管理和的市场势力集中化可能使劳动者容易受到歧视、任意断连和薪酬待遇不透明的影响。劳动者面临职业状况不明朗、薪酬不稳定、工作时间长等问题,而且往往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健康保险或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缺乏保障。随着更多正规企业转向平台聘用员工和购买服务,人们担忧缺少监管的用工平台可能取代监管更完善、可见度更高且依法纳税的雇佣关系。与此同时,平台上提供的职位种类繁多(见图1),技能水平要求和风险暴露程度千差万别,需要进行审慎的监管规划。
图1:数字平台用工的不同类型
监管平台用工有多种方式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非正规就业比例高且执法能力有限,设计以劳动者为中心的有效监管制度是一项挑战。那么,平台劳动者如何才能受益于并被纳入基本的劳动力市场权益保障呢?
部分司法管辖区采取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将平台劳动者归类为自雇型从业人员,这种身份受到的监管很少或者完全不受监管,对于弱势劳动者来说通常不是最佳选择。另一方面,有些平台劳动者被重新归类为全职受雇员工。这类劳动者依法享有一系列相关权益。这种做法通常会显著提高单位劳动成本,可能不符合平台希望服务的产品市场的需求。总的来说,宽松形式的监管可能对劳动者有利,但可能会阻碍创造就业机会,因此这种方式在平台经济之外存在可获取正规就业替代的情况下更为有益,但在发展中国家这种情况往往不存在。
一些国家采取的第三条路是为平台劳动者设计量身定制的监管法规。Hatayama 和 Maj-Swiztak 两位同事的一篇论文重点介绍了常见的立法努力,比如算法透明度、数据保护权、支付透明度和防止任意断连的保障措施等。综合来看,这些选项强调了平衡权益保障与务实之间关系的必要性,确保平台劳动者享有核心权益,同时也避免了与国情和执法现实不匹配的现象。
从头开始规范监管
在最近的一篇学术文章中,我们提出了一套指导原则,以建立基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经济现实情况的自下而上的平台就业监管制度。
各国政府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有一个难得的机会,从头开始建立智能化、因地制宜和数据驱动的监管制度。与非正规企业不同的是,平台本质上是可追踪的。它们通过数字基础设施运作,使用正规的支付系统,生成丰富的交易、工作时间和劳动者绩效数据。政府可以而且应该利用这些特点来支持有效的监管和执法。然而,监管失误的代价可能是就业岗位从这些司法管辖区消失。因此,采取渐进式和灵活的方式至关重要。
这种方式也应基于严谨的证据。虽然要了解不同监管制度对平台劳动者的影响还需要开展更多研究,但也已有一些初步洞察。例如,我们最近对相关证据的评估发现,最低工资标准在数字平台上的效果好坏参半,并不一定能增加劳动者的收入。
除了直接规范劳动力之外,监管者也应考虑产品市场监管对劳动者的福利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我们在上篇博文中论述过。证据显示,一些单个平台对劳动力市场特定部分拥有强大的市场势力,对价格、工作条件和准入具有实质性控制。在这样的市场中,平台可以在不减岗的情况下与新规定保持一致,而针对进入规则、市场集中度或定价结构的产品市场监管可以成为劳动监管的有力补充,以改善劳动者的福利。
劳动力市场观察机构可以长期为新监管制度的发展方向提供信息,发挥核心作用。通过跟踪工资、工作时间、平台行为和劳动者人口结构等方面的发展趋势,观察机构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及早识别风险,逐步和务实地调整法规。此外,政府应确保平台劳动者能够对新的监管提案发表意见建议,最好能参与社会对话,即使他们分散在不同地区也应保障他们的结社权利。
各国现在做出的决策将塑造数字就业的未来。平台就业不仅是一种新的劳动力市场发展趋势,它还是我们在本系列博客中一再主张的那种动态的、一体化综合监管的测试案例:这种监管形式随着环境变化而发展,在各制度领域之间进行协调,对劳动者和企业都能带来更好的结果。
(本文是我们关于劳动力与产品市场监管系列博客的第三篇,借鉴了最近一篇学术论文《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对平台就业的监管: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该系列博客中的第一篇文章总结了对199项劳动力和产品市场监管研究综述的研究结果。第二篇文章根据最近的一篇学术论文提出了一个监管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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