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统计数据:当今世界, 95%以上的妇女生活在不能提供完全法律平等的经济体——没有一个经济体能够保障妇女充分参与经济活动所需要的法律权利。即使是在那些法律已实现现代化的经济体,妇女也仍然面临种种限制,这些限制影响到她们能够从事的工作、创办的企业和追寻机会所需要的安全保障。
越是仔细看,差距就显得越大。从法律文本来看,根据衡量支持妇女经济平等法律的世界银行 “妇女、营商与法律”指数,各经济体的平均得分为67分(满分100分),这意味着妇女享有的经济权利仅为男性的三分之二。但涉及到法律的实际执行时,平均得分为53分。而评估实施这些法律权利所需要的制度是否充足时,得分仅为47分。
其影响远不止于公平问题。在全球增长放缓、人口压力加剧之际,将妇女排除在经济活动之外不仅不公平,简直就是自我挫败。大量研究表明,当妇女参加工作、发挥领导力和开展创新时,经济的生产率更高,企业效益更好,社会更具韧性。性别包容会加强劳动力市场,提高生产率,激发经济活力。在南亚等地区,这很可能是提升经济增长潜力的最佳策略。
然而,在最需要妇女贡献力量的地区,即中东与北非、南亚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仍然维持着一些最严格的法律障碍,阻碍妇女充分参与经济活动。这些地区也是青年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如果不尽快进行改革,大量青年妇女将被劳动力市场拒之门外,而此时正是这些经济体最需要人才之际。无所事事的机会成本是惊人的。
多重障碍长期阻碍妇女充分参与经济生活。安全就是其中之一。当预防暴力侵害的保护措施薄弱或执行不力时,妇女就不能出外工作、自由出行或充分参与公共生活。婴幼儿照护是另一重障碍:在低收入国家,基本托育支持框架只有1%得到落实。没有可靠且负担得起的托育服务,母亲们面临着难以做出的权衡取舍:或者减少工作时间、放弃机会,或者完全退出劳动力市场。
创业本应成为通向经济独立和创新的一条路径。然而,妇女在获得信贷、进入市场和维护经济权利方面继续面临重大障碍。尽管从法律上几乎普遍认可妇女能够创办企业,但全球仅有约半数的经济体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资金的权利。没有资本,女性领导的企业就无法发展壮大,无法创造就业机会,无法进行创新,也无法充分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可以肯定的是,进步确实在发生,在某些地方甚至正在加快步伐。从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全球有68个经济体实施了113项扩大妇女经济机会的改革。各国政府加强了预防暴力侵害的保护措施,延长了育儿假,提高了婴幼儿托育标准,保障了同工同酬,取消了对女性就业的限制。埃及阿拉伯共和国、约旦、马达加斯加、阿曼和索马里等国在废除歧视性法律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这些改革表明,当政治意愿与经济需要相吻合时,变革是可能的。
然而,从总体来看,进步仍然非常缓慢且不均衡。如果政策制定者真的希望解锁增长潜力,他们就应当抓紧完成未竟的法律改革,取消法律中仍然存在的歧视性条款。然后,他们应当执行这些法律法规,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转化为保护和机会。或许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加强制度安排,即司法系统、监管机构和婴幼儿托育服务,以便妇女能够充分和容易行使自身的权利。
没有一个经济体能够承受得起浪费一半潜力的代价。任何希望工作或创业的年轻女性,都不应该因为过时的法律或未能维护其权利的制度而影响她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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