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收入划分的世界”
我们刚刚发布了一篇工作论文,其回顾了世界银行按收入划分国家和地区的方法。正如Tariq Khokhar和Umar Serajuddin在最近发表的有关A 我们是否应采用发展中国家这一称谓的博文中所指出,对世界各国进行划分和排名的欲望强烈。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标准,最适宜居住的国家是哪国?(视情而定,但可能是澳大利亚、挪威或瑞典);根据社会进步指数,哪些国家取得的社会进步最大?(挪威和瑞典再次入选);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最容易营商的地方在哪里? (新加坡);依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哪些国家的人类发展水平最高或最低?(挪威再次荣登榜首,尼日尔排名最低)。
采用人均国民总收入划分
国家分组
1978年,第一部《世界发展报告》更进一步。该报告引入了“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分组,即哪些国家没有实现工业化、石油生产过剩或者实行中央计划经济,以及1976年人均收入分别低于或高于250美元。在1983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中等收入分组围绕1670美元的切分值,分为“偏低”和“偏高”段。然后,1989年引入了6000美元的“高收入”阈值。自此以后,一直实施这套体系,每年按照通胀率调整该阈值。随着时间推移,这些术语已成为有关发展话语的常用部分,许多从业人员甚至仅以英文缩写词来称谓:LICs、MICs和HICs。
本图采用《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最新数据,显示的是任何国家对照三个阈值的人均国民总收入。
当然,自1989年以来,世界已经发生变化。当时,地球上远超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被划分为LIC的国家和地区——仅两个国家便占其中的三分之二,即印度和中国。2014年,即大约25年后,经济发展的影响意味着一些国家已经进入偏高分类,从LIC进入MIC,或者从MIC进入HIC。2014年,不足10%的世界人活在31个LIC国家。其中,70%生活在极端贫困国家的人口,如今生活在MIC国家地区,尽管LIC国家的极端贫困率非常高(大约50%)。因此,我们一直密切关注收入分类。最近,我们发布了工作论文—— 出于原始分析目的,我们在文中试图审视收入分类是否仍然具有相关性。
收入分类仍然有用
人均国民总收入也一直是划分变量的一个合理选择。虽然国民总收入明显并不完美,但与评估国家进步情况的数项其他常用指标密切关联。另外,还有一个切实可行的重要优点是数据可用性—— 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充足的数据,而且可以及时获取国民总收入和人口规模的估算值,以便每年对分类进行更新。
两种衡量方法都存在难以量化的误差,尤其是在统计能力低下的国家。这可能是分类存在波动性(例如突然从一个分类变更为下一分类)的来源,原因在于评估方法或来源数据改进时——例如,开展了新的人口普查,或者重新确定国内生产总值估算值的基值—— 偶尔会修订人均国民总收入估算值。您可以通过 查看我们的存档数据库亲自了解这种影响——我们从六年来四月份发布的《世界发展指标》中选取了2003年、2009年和2015年三个年度的人均国民总收入。
由于标准市场利率在短期内存在波动,将国民总收入转换为美元,会导致意外的进一步波动。但是,平稳的“图表集”方法很大程度上按照预期发挥作用。采用购买力平价(PPP)汇率可能是一种深入的改进方法,可以为跨国的GNI比较提供更好的依据。但是,出于这一特定目的,数据可用性和可靠性仍然限制其使用 ——在国际比较项目的每个“基准”轮次大规模的修订,使PPP估算值当前并不适合年度分类系统(参见 采用PPP估算的人均国民总收入数值选集,从最近三个基准年度(1993年、2005年和2011年)的ICP角度了解PPP修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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