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根据《女性、商业与法律报告》项目收集的数据编写了系列博客文章,本文即是其中一篇。这些数据探讨了女性在其工作生涯不同阶段面临的挑战。《女性、商业与法律2019:十年改革》报告于2019年2月发布,对187个经济体过去十年的八项指标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
过去十年间,女性创业能力培育方面的进展加快。不过,女性企业主在创业过程中继续面临诸多障碍,其中之一是其工作地所在的经济体的法律法规框架设置的障碍。《女性、商业与法律2019:十年改革》报告数据表明,115个经济体仍从法律上限制女性以与男性相同的方式办企业。
获取融资是女性在办企业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这一难题(融资难)可以通过从法律上禁止信贷获取方面的性别歧视部分得到解决。例如,研究表明,美国《平等信贷机会法案》可能对美国女性获得抵押贷款的能力产生了积极影响。
《女性、商业与法律》报告分析的187个经济体中,115个经济体未禁止获取信贷方面的性别歧视。例如,在中东和北非地区,只有吉布提、马耳他和摩洛哥三国向女性企业主提供了此类保护;在南亚地区,只有马尔代夫做到了这一点。分地区看,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83%的经济体、东亚和太平洋地区72%的经济体、拉美和加勒比地区65%的经济体未保护女性而使其免遭信贷获取方面的性别歧视。
《女性、商业与法律报告》项目收集的数据表明,在法律禁止此类歧视行为的经济体,更多女性在金融机构开立了自己的正规账户,也持有自己的借记卡。另外,女性拥有的企业能够对经济体的增长做出显著贡献。不过,研究也表明,私募股本和风投资金总额中,仅有7% 流向了全球新兴市场国家女性牵头创办的企业。从法律上禁止性别歧视是朝着向女性企业主提供信贷获取渠道迈出的关键第一步。
除了信贷获取方面性别歧视指标之外,“办企业”指标也分析了女性创业面临的其它限制,包括女性同男性一样开立银行账户、签署合同以及登记企业的能力。例如,在喀麦隆、乍得、几内亚比绍以及尼日尔四国,已婚女性只有在独立从事自己的职业情况下才能开立自己的银行账户。在巴基斯坦,法律规定已婚女性不能像已婚男性那样登记企业,因为针对女性和男性的企业登记程序有别。此类不平等的程序要求同样存在于苏里南和不丹两国。
要提高国内市场的财务回报增长率,限制女性开办企业的国家就必须要实行法律改革。确保性别歧视行为得以禁止和要求女性在行使法定权利之前需得到其丈夫准许的法律条款得以废除的综合性法律框架,对营造有助于促进女性拥有的企业茁壮成长的有利环境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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