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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巴黎协定》生效后全世界碳市场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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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见证数十载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关键时刻。 去年,全世界领导人首次齐聚巴黎,承诺把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C以下。随着《巴黎协定》生效以及谈判各方在马拉喀什第2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梳理出该协议的实施细则,各国纷纷出台本国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方案(即《国家自主贡献减排方案》)。其中一项任务是探讨如何实现碳资产跨国交易。

相关研究表明,为各国和各地区间开展碳交易创造有利条件是降低全球气候变化缓解行动成本的一大关键要素 不过,各国将会开发出不同类型的碳资产,也就是说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于2017年启动)下的碳资产可能不同于智利或墨西哥开发出的碳资产。因此, 各国和各行各业都在寻求通过碳交易机制实现其气候变化缓解措施联网的契机。我们认为,联网意味着一个体系下的碳资产可以在另一个体系下得到承认并交易。在这一背景下,弄清碳市场的未来如何、联网将带来哪些好处、联网面临哪些障碍以及如何向下一代碳市场过渡等问题将大有裨益。

碳市场的未来如何?

《巴黎协定》带来的一大转变在于,通过实行市场机制,可以加快气候变化缓解措施实施进程并增强措施效果。较之采用从上至下的集权模式的《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便于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权模式,即各国自行制定并实施符合其国情的措施,推动国内各地区间转让碳资产(《巴黎协定》第六条中将之称为“缓解成果”)。如此,在《巴黎协定》生效后,我们就可以看到把一个地区、国家和地方层面碳市场连成一体的全球碳市场网络。
 
联网有哪些好处?

首先,全球联网可以 使实现《国家自主贡献减排方案》2030年总目标所需成本降低30%左右。从地域上将,联网可以把缓解措施从实施成本更高的地区转向成本更低的地区,从而有助于参与者以更低成本获得更广泛的减排机会。要实现《巴黎协定》设定的2050年后净零排放目标, 联网就将成为一项必要之举,而非一种选择。天然“碳池”在世界各地的分别并不均衡,但可能是经济有效地实现净零排放目标所必须的。要释放碳池的潜力,就需要联网,从而有助各国进一步发掘碳池的作用,实现本国长其目标。如不联网,各国单独实现其目标的成本可能是哪一个国家都无力承担的。

联网后的碳市场也可惠及私营部门,促进国家碳市场发展。发展程度更深、流动性更强的碳市场更能抵御冲击,也能发出更稳定的碳价信号。有人担心,如果各地区碳价差异较大,则排放大户就有可能迁入碳价更低的国家。相反,如碳价差异缩小,则可减少对竞争力的关切,有助私营部门找到更经济的减排方法。

联网面临哪些障碍?     

联网障碍确实存在。尽管联网具有诸多预期好处,但截至目前,对联网机遇的挖掘并没有像原先预测的那么积极主动。在现有运行中的21个排放权交易体系中,仅有三个直接联网,包括北美地区(美国)加州与(加拿大)魁北克省以及日本东京与埼玉的两个业务联网、瑞士与欧盟的一个直接联网。

实践中,直接联网面临巨大挑战。如各地面对不同的减排成本,则可产生最大的成本效益,但同时也会导致潜在的紧张状况,如政治紧张状况,因为一些国家会眼睁睁看着本国资金被用于从他国购买减排量而出现外流;私营部门紧张状况,因为一些地方的碳价将出现上涨。此外,各地之间为实现直接联网而在监管方面高度协同,可能会引发对监管控制力丧失的关切,并且已导致漫长的谈判过程。
                                                                                                                          
如何向下一代碳市场过渡?

《巴黎协定》为我们创造性地思考如何建立国际联网模式提供了契机。该模式一方面应能应对联网机制所面临的固有障碍,另一方面还应能更多地考虑到各国国情。为支持这一联网模式并构建其架构, “生动经济学”(Vivid Economics)咨询公司同世行碳定价工作组合作,制定了METRIC(由以下六个英文词或词组首字母构成的缩略词)指南,向考虑联网的各利益相关方提供帮助。

该指南提供了一个框架体系,有助于政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方评估直接和间接联网以及其它联网形式的合适性和有效性。
 
基于世行 FASTER原则 [1]制定的该指南涵盖六个方面:
 
  • 市场完整性(Market Integrity),其有助于保持和保证碳市场和其它相关市场(如金融市场和能源市场)的完整性。
  • 环境完整性(Environmental Integrity),是各种碳定价机制和交易机制的一大特点。任何联网都应确保环境完整性并最终改善环境状况。
  • 透明性(Transparency),其有助于各利益相关方清晰了解联网的理由和正面影响:一是各联网体系间相互提供支持,二是各联网体系间自由互换信息。
  • 认可雄心(Recognize Ambition),其为相关各方把早期行动纳入其方案并考虑采取此类行动以及避免采取可能降低努力程度的激励机制提供了灵活性。
  • 包容性(Inclusiveness),其可提高更多地区加入联网的概率,也可促进开展更多国际合作。
  • 经济性(Cost Effectiveness),其不仅可降低缓解行动总成本以及管理和交易成本,还可鼓励各方提高经济效率。
要成功实现碳市场联网,排放权交易体系就要以国家法律框架作为坚实后盾,也即是说,该体系应具有强制性,同时最好应与国家气候政策中的长期战略目标高度契合。从这一层面看,迄今为止建成的联网所涉国家开展了类似的经济发展和减排行动,并且建有统一的碳市场管理制度框架。

类似环境固然有助于促进联网,但也应把情况迥异的各地区连成一体。实际上,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而言,联网的好处可能更大,因此只要稳固建立了排放权交易体系,就可以通过联网机制融合各交易体系设计方案方面的差异。

展望未来,进一步完善《巴黎协定》第六条内容,为碳定价工作制定明晰的实施方案,制定有效且可信的减排目标,可为迈向可接纳双边、地区乃至全球联网的新一代碳市场开辟道路。

要成功向《巴黎协定》生效后的碳市场过渡,可能需要构建不断壮大的地方碳市场网络,在遵循国际总架构前提下,采用各种形式进行联网。METRIC指南可有助于促进此类“碳网”的试点。然而,要最终实现联网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就要共同采取行动,推动确定全球统一的碳单位及其互换机制以及地方碳市场设计规范。这三方面均有助于联网实现温室气体大幅减排,把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C以下。
 
[1] FASTER系由六个英文词或词组首字母构成的缩略词:公平( Fairness)、一致性或契合性( Alignment)、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Stability and predictability)、透明性( Transparency)、效率和经济性( Efficiency and cost effectiveness)、可靠性和环境完整性( Relia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integrity)。

作者

Thomas Kansy

Engagement Manager and head of the US office at Vivi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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